說到人才,有一句成語叫才德兼備,表示一個人除了具備專業的才能之外,也同時擁有高超的品德。這樣的人才,我想就算不是可遇不可求,至少也是萬中選一。所以,我們通常只能退而求其次,包含兩個選擇,有才無德或是有德無才。在商業的環境中,再怎麼簡單的工作,都有一定的”專業”需求,所以有才無德自然便成了大多數情況下的選擇。或者,用一個比較不那麼武斷的說法,品德在商業的環境下,往往不是受重視的要求,甚至有時候違反道德的事情變成了不可說的常態。
然而隨著專業分工越來越細,很多特殊的角色都有其道德的責任。這樣道德的要求,不僅要求對於工作如此,更包含了對社會大眾的責任。嚴格來說,每個職業都要他的職業道德必須遵守,但是對於掌握特殊資訊的職業,其道德要求相對更高。例如律師、醫師,乃至於政治人物,都應該有其道德要求與素養。除此之外,資安從業人員、IT人員、及近來興起的隱私長 (CPO),因為掌握資訊時代的重要資訊,其道德重視程度也越形增高。甚至在去年底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,道德已經成了企業找尋IT人員最重要的考量因素。除了前述的原因,另外一個原因就是經濟衰退造成職場的不穩定,近而產生了更多監守自盜的行為。
前一陣子發生遊戲公司GM監守自盜的行為,就是忽視道德要求下所產生的問題。一般而言,GM在遊戲公司不算是很核心的職務,簡言之不是薪資最高、福利最好的一群,所以對於其人力素質的要求也相對較低。但是如果因此忽略其所掌握業務與資訊的重要性,可能就會產生莫大的風險。除GM之外,其實很多公司的資料庫管理者也是有類似的現象,這些人擁有全公司所有的數位資訊(因為目前大部分的數位資訊都是儲存於資料庫),但是卻不是掌握公司核心業務或技術的人員,所以公司也就往往忽視這些人的存在。這些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公司從業務的重要性出發,而不是從風險的角度出發,所以忽略了很多原本應該注意的人事物。 公司針對這些具備高風險的職務,應該訂定相對應的道德要求。包含事前的背景調查、良民證、客制化的工作契約、適當的監測/管理機制,都是可以採用的措施。
另一方面,一些專業的證照近來也越來越強調道德的規範。雖然聽起來似乎有些高調,甚至可能淪於空談,但是我個人認為其重要性絕非一般。雖然對業者而言,用契約規範是比較保險的做法。但是畢竟法律的約束只能算是達到最低的要求,唯有自律才能造成雙贏的局面,而這就需要專業人員對自我的道德要求。所以,有德無才有時(如果不是往往)對業者而言或許是比較好的選擇,而身為專業人員的我們,就”只好”設法成為才德兼備的人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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